新聞中心
NEWS
NEWS
4月底,生態環境部等五部委聯合印發了《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了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工作的總體思路、基本原則、主要目標、指標要求、重點任務、政策措施和實施保障。
“通過近5年的努力,我國超過8成的燃煤電廠實現了超低排放,燃煤電廠常規大氣污染物排放水平已降至世界最低,我國已建成全球最大的清潔煤電體系。通過超低排放改造,鋼鐵行業企業也要有信心打造出全球最大的鋼鐵清潔生產體系。”4月30日,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司長劉炳江在接受《中國冶金報》記者獨家專訪時表示。
//地方在實施《意見》過程中要時間服從質量//
《意見》對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主要目標及重點地區推進進度進行了詳細說明。 “因55%的鋼鐵產能密集分布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等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我部要求在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率先實施,按照穩中求進的工作總要求,綜合考慮技術、經濟、市場等條件,確定分區域、分階段改造任務。”劉炳江強調, “地方在實施過程中要時間服從質量,穩步推進鋼鐵超低改造。”
劉炳江進一步指出,鋼鐵超低排放改造計劃分2020年、2025年兩個階段實施。到2020年底前,重點區域率先推動大中型鋼鐵企業實施超低排放改造,改造產能3.4億噸,占區域總產能的60%左右。到2025年底前,重點區域保留的鋼鐵企業基本完成改造,約1.5億噸產能,全國其他地區基本完成大中型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約2.7億噸,累計完成7.6億噸左右,再加上鋼鐵行業產能置換等因素,全國鋼鐵行業超低排放將達到總產能的80%左右。 “目前我部已基本確定分區域、分省超低排放改造實施規模。從省份來看,河北、江蘇、山東省改造任務最多。”劉炳江表示。
從鋼鐵超低排放改造的指標要求來看,《意見》中規定,燒結機頭、球團焙燒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小時均值分別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其他主要污染源原則上分別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200毫克/立方米。
與國外鋼鐵行業對比來看,劉炳江告訴《中國冶金報》記者,由于管理體系的不同,其他國家并未從國家層面發布鋼鐵行業超低排放要求,但為了滿足所在區域的環境質量改善需要,部分國家有著嚴于國家標準的地方標準或企業標準。如德國對顆粒物排放限值要求總體低于10毫克/立方米,德國蒂森克虜伯燒結機機頭、高爐出鐵場等重點產塵點顆粒物排放濃度甚至控制在1毫克/立方米以下。韓國浦項制鐵公司要求主要產塵點顆粒物排放濃度控制在5毫克/立方米以下。日本、德國、英國鋼鐵行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松于我國現行排放標準。日本注重鋼鐵企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的源頭控制和協同控制,燒結煙氣循環技術、加熱爐低氮燃燒設施、活性炭協同治理工藝等應用普遍。
“《意見》提出的排放限值遠低于我國鋼鐵行業現行排放標準特別排放限值,達到國內外現行標準中的領先水平。”劉炳江說。
//從末端治理到源頭治理、過程控制//
超低排放改造提出以來,有不少企業認為超低排放改造屬于末端治理,而鋼鐵行業的特殊流程和復雜工藝決定了源頭治理、過程控制的重要性。這次《意見》也充分考慮到了這一點。
劉炳江告訴《中國冶金報》記者,正是考慮到鋼鐵行業流程長、工藝復雜,原燃料和工藝過程對最后的排放影響較大,因此,《意見》充分考慮了優先通過工藝改造、煤氣精脫硫、低氮燃燒、煙氣循環、無組織排放控制等源頭治理和過程控制,來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比如,因短流程工藝污染物排放強度遠低于長流程,《意見》明確鼓勵高爐—轉爐長流程企業轉型為電爐短流程企業,通過工藝改造減排,達到超低排放要求。《意見》還提出加強源頭控制,高爐煤氣、焦爐煤氣實施精脫硫。鋼鐵企業副產的高爐煤氣、焦爐煤氣是鋼鐵企業熱風爐、軋鋼熱處理爐等爐窯的主要燃料,由于煤氣中含有大量硫化氫和有機硫,燃燒后排放的二氧化硫濃度較高。鋼鐵企業燃用煤氣的爐窯少則十多個,多則上百個,若僅采取末端治理措施,將需要建設大量的脫硫脫硝設施,既浪費大量建設投資,日常運行管理難度也較大,同時還會帶來大量的脫硫副產物。因此,《意見》提出高爐煤氣、焦爐煤氣應實施精脫硫,高爐熱風爐、軋鋼熱處理爐應采用低氮燃燒技術,從而實現源頭控制。焦爐煤氣精脫硫技術十分成熟,目前高爐煤氣精脫硫主要還是脫除硫化氫,有機硫脫除技術還處于中試階段。高爐煤氣中硫化氫和有機硫的含量與焦炭的含硫率關系十分密切,鋼鐵企業在控制好焦炭含硫率的情況下,通過建設脫酸塔脫除硫化氫以后,即可實現燃燒后煙氣二氧化硫達到超低限值要求,這也倒逼鋼鐵企業對焦炭質量提出更高的要求,倒逼焦化企業控制焦炭含硫率;待高爐煤氣脫除有機硫技術成熟后,將進一步降低燃燒后煙氣中二氧化硫排放量。
//充分考慮鋼鐵行業污染物產生和排放的特性//
據悉,《意見》發布前,相關部門針對鋼鐵行業做了大量的調研和征求意見,充分考慮到鋼鐵行業污染物產生和排放的特性,因此《意見》專門強調了鋼鐵清潔運輸、無組織排放以及控制污染物排放的相關舉措,同時在超低排放指標中對燒結、球團工序中的含氧量做出了不同的規定。
首先,《意見》的鋼鐵超低指標中增加了對清潔運輸的要求。據悉,這是環保政策中首次對具體行業提出運輸方面要求。
劉炳江告訴《中國冶金報》記者,鋼鐵行業是貨物運輸量最大的行業之一,生產1噸粗鋼需要5倍的廠外運輸量,由此推算,鋼鐵行業貨運量為40億噸以上,占全國貨運總量1/10左右。目前,這些貨物大多依靠公路運輸,且80%左右為國三、國四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污染物排放量大。據測算,2018年鋼鐵行業貨物運輸氮氧化物、顆粒物排放量分別為30萬噸、4萬噸。考慮到解決交通運輸污染排放問題,尤其是交通運輸結構調整需要以生產企業為抓手推動實施。
為此,《意見》中對鋼鐵企業大宗物料產品清潔運輸提出明確要求。這也是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柴油貨車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計劃》提出的“大幅提升鐵路貨運比例”、推進“公轉鐵”的具體舉措,倒逼地方和鋼鐵企業加快推進交通運輸結構調整,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
其次,《意見》將無組織排放納入到鋼鐵超低排放指標當中,而且對相關無組織排放提出了非常詳細的要求。
“十二五”以來,鋼鐵行業大力實施除塵改造和燒結煙氣脫硫等大氣污染治理工程,噸鋼二氧化硫、噸鋼煙粉塵排放量分別下降了50%和32%,有組織排放量大幅下降,無組織排放問題在鋼鐵行業越發凸顯。 “鋼鐵行業物料吞吐量大、粉粒料較多、產塵點數量多,料場揚塵、運輸揚塵、廠房煙塵外逸等無組織排放問題突出,顆粒物無組織排放量占鋼鐵行業污染物排放總量的50%以上。”劉炳江說。
《意見》將無組織排放分為物料儲存、物料輸送、工藝過程三類進行控制。優先采用密閉、封閉等有效控制措施;對于不可避免的產塵點,全面提高廢氣收集能力,做到應收盡收,確保產塵點和車間不得有可見煙粉塵外逸,實現無組織排放的“超低化”,并且《意見》對密閉、封閉、密閉儲存、密閉輸送、封閉儲存、封閉輸送、封閉車間等措施措施予以明確界定,便于企業和監管部門操作。
與鋼鐵系列排放標準相比,超低排放指標中增加了燒結、球團含氧量的規定。劉炳江告訴《中國冶金報》記者,含氧量指標是兩次征求意見中反映較為集中的指標。現行鋼鐵燒結(球團)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未規定煙氣基準含氧量,調查顯示,部分企業存在稀釋排放行為。正常情況下,鋼鐵企業燒結煙氣含氧量為16%左右,但有的企業達到18%~19%,同一實測濃度折合成相同基準含氧量條件下,折算濃度相差1倍左右。因此,《意見》增加了基準含氧量限值要求。
為此,生態環境部系統收集了2017年、2018年鋼鐵企業在線監測數據,并進行了實地調研。結果顯示,大多數企業燒結機機頭煙氣中含氧量為14%~17%,平均為16%左右。歐盟《鋼鐵行業污染綜合防治最佳可行技術》規定,燒結煙氣外排污染物濃度按含氧量15%折算,河北省近期印發的地方排放標準規定基準含氧量為16%。為此,《意見》將燒結機機頭煙氣基準含氧量確定為16%。關于球團煙氣含氧量,生態環境部從污染源監控中心調取了全國121條各類球團生產線煙氣在線監測小時均值數據進行分析,共106萬個數據。其中,球團豎爐煙氣含氧量主要集中在15%~18%,平均為16.5%;鏈篦機回轉窯煙氣含氧量主要集中在16%~19%,平均為17.7%;帶式球團焙燒機煙氣含氧量主要集中在17%~20%,平均為18.5%。結合實地調研情況,《意見》將球團豎爐基準含氧量確定為16%,帶式焙燒機、鏈篦機回轉窯煙氣基準含氧量確定為18%。
//使鋼鐵超低排放改造經得起歷史檢驗//
對于如何確保鋼鐵企業達到超低排放標準的真實性,如何建立相關長效機制對達標企業后續排放進行有效核查,劉炳江態度非常明確,嚴禁弄虛作假和“豆腐渣”環保工程,要像火電超低排放改造一樣,把脫硫脫硝除塵設備作為整體生產設備的組成部分,同等考核,使超低排放能經得起歷史檢驗。
他指出,燒結機煙氣脫硫改造之初,亂象叢生,劣質工程眾多,導致脫硫設施運行不到兩年效果無法滿足達標排放要求或者脫硫塔腐蝕嚴重,企業不得不拆除重建,造成重復投資。 “為避免重蹈脫硫覆轍,我們提出要建立并完善依效付費機制,多措并舉治理低價中標亂象。加大聯合懲戒力度,將建設工程質量低劣的環保公司和環保設施運營管理水平低、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運維機構列入黑名單,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通過信用中國等網站定期向社會公布;相關鋼鐵企業納入當地錯峰生產方案清單。依法依規對失信企業在行政審批、資質認定、銀行貸款、上市融資、政府招投標、政府榮譽評定等方面予以限制。”他強調。
《意見》對關于如何認定企業是否達到超低排放要求提出了非常明確的標準。對于企業來說達標排放是法定責任,超低排放是鼓勵導向。為實現有效監管、長效監管,雖然說超低排放企業達不到超低排放指標和措施要求,不能依法對企業進行處罰,但我們通過要求超低排放企業開展自動監控、過程監控和視頻監控,并保留三個月到一年以上的監控記錄等方式,可實現對企業的日常監管。同時,市級及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超低排放企業開展“雙隨機”檢查,對不能穩定達到超低排放指標要求的,視情節取消相關優惠政策,并向社會通報。